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楼区委员会

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楼区委员会

办公地址及电话

岳阳楼区青年东路与芦冲巷交叉口东北60米 0730-8245437

负责人

余小华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冬季: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国家法定工作日)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外经贸和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开展同国内外经济贸易界、商会协会、贸促机构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与国外相应组织签订有关经贸技术交流、合作协议、协定,并参加相关活动。

  (二)邀请和接待国内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赴境外访问与考察;协助区人民政府组织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及其他形式的促进经贸交流与合作活动。

  (三)开展国内外经济贸易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建立国内外的经贸信息网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介绍经济技术合作、劳务合作对象,提供贸易机会、信息咨询及国内外公司、企业的资信调查服务;举办对外经贸宣传活动。

  (四)协调管理全区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的归口受理、报批工作;根据岳阳楼区对外经贸工作的需要,拟定年度出国办展和参展计划;组织岳阳楼区企业、团体在境内外举办经贸展览会和参加国际博览会、专业性展览会等。

  (五)与各地商会、律师事务所及其他商事法律服务组织合作,建立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平台;签发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商事证明书和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单证册),出具不可抗力证明,代办涉外商事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受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等理算业务;组织涉外商事法律方面的对外交流活动;对企业进行国际商事法律业务培训。

  (六)协助调解涉外经贸(海事)纠纷;代理岳阳楼区企业在国内外或外国公司和个人在我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协助办理有关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处理及技术贸易等业务。

  (七)在全区范围发展和管理会员,开展各类会员服务和培训工作。

  (八)接受海外企业、团体委托,代办在岳阳楼区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的申报手续,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

  岳阳楼区青年东路与芦冲巷交叉口东北60米

  三、负责人:余小华 党组书记、会长

  四、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8:00

  冬季: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

  五、联系电话

  0730-8245437

余小华
党组书记、会长

主持全面工作。


张卫彬
党组副书记、副会长

负责贸易促进、机关管理、党务、组织人事、纪检、综治、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工会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国际联络部、国际展览部。


郑晶
副会长

负责财务、招商引资工作,分管投资促进事务中心。


  一、办公室(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许小宇,电话:0730-8245437)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内部工作关系;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宣传、建议提案办理和公务接待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法律培训及宣传工作;负责出具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负责代办国际商事证明书、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单证册)的出口及核销;定期举办出证认证业务培训班;负责协助省分会和市支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涉外经济纠纷调解、知识产权保护;负责代理企业商标国内外注册业务;为注册签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在海外建立产品销售中心或基地提供相关服务;受委托办理航运物流船舶及货物损失的海损理算工作。

  二、国际展览部

  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协调管理全区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的归口受理、报批工作;负责发布贸促系统年度境内外展览计划,为企业提供会展培训服务,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经贸展览会,宣传我区形象和名优企业、名牌产品;负责参展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申报和落实;负责策划自办展及与其他办展单位联合在岳阳楼区举办的展览会;负责全区贸促系统展览数据统计工作;编印专业刊物及资料;负责与上级贸促会及相关展览联盟的业务联系和交流。

  三、国际联络部(国际商会秘书处)

  负责同国内外经济贸易界、工商团体的联络工作;负责邀请、接待国外经贸、工商、企业界人士来区访问和考察;组织区经贸代表团、企业家代表团出国访问和考察;负责研究国际经贸动态、调研国内外进口产品市场和经贸投资环境,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负责发展和管理会员;负责组织开展业务交流,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反映企业的意见和诉求;负责会员企业资料库建设,向会员提供国内外经贸信息,为会员企业提供业务培训服务;负责组织会员企业开展经贸考察、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负责与其他地方及行业商会的交流与合作。

  四、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