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中小学生“知安全风险,会紧急避险” 专项行动
来源:市公安局   2016-08-3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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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培养未成年人良好交通行为习惯,提升交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文明意识、礼仪意识、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全市开展中小学生“知安全风险,会紧急避险”专项行动。

(一)开展“学生安全出行大调查”活动。各县市区要深入学校,周密设计问卷,广泛开展调查,通过联动岳阳主流媒体及岳阳交警微博微信官方平台推出学生安全出行大调查活动,进一步摸清当前中小学生出行特点、现状以及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大调查情况,发布本地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出行现状报告,为开展深度宣传提供依据,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少年儿童交通安全良好氛围。

(二)开展“交通安全新童谣”征集活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奖励、激励机制,面向中小学生广泛征集“交通安全新童谣”,鼓励少年儿童用自己的语言和体验讲述交通安全,推动交通安全常识真正入脑入心。要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渠道广泛推广“交通安全新童谣”,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童谣作品谱曲,在儿童交通安全宣传相关活动中广泛使用。

(三)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宣讲活动。各县市区要组建一支由文明交通宣讲员、教育工作者、共青团干部、少先队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团,通过寒暑假、开学第一课、中小学交通安全月、122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讲、体验活动。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发“交通安全资源包”,将交通安全知识读本、公益视频课件、光盘、道具标识、交通模拟游戏棋等宣传工具打包制作,向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地区学校、幼儿园等广泛发放。

(四)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实践活动”。要结合中小学生春游、秋游及户外活动等,充分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流动少年宫”等现有平台,组织“交通安全半日营”、“交通安全自护营”等活动,开展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自护训练。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幼儿园以班或年级为单位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体验实践课;交警部门要通过警营开放、“我做一日交警”等活动,现场指导和讲解交通安全知识,要通过多形式体验活动,让学生掌握安全过马路和安全乘车、坐车、下车等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形式让学生成为道路礼仪的传播者。     。

(五)开展“平安上学路”护卫活动。要结合《校车管理条例》及《刑法》修正案(九)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入刑的宣传活动,曝光“黑校车”安全隐患和社会危害,坚决取缔“黑校车”,倡导家长和学生自觉抵制“黑校车”,举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广泛开展“礼让校车 守护平安”主题宣传活动,牢固树立“校车停靠需等待”、“不鸣笛催促”、不危险超车”的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要加强对校车通行秩序的管理,严格查处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路线行驶、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切实发挥“护学岗”、“志愿岗”作用,维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

(六)打造“交通安全公益联盟”。要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发动热心于公益事业、社会责任感强的相关企业和机构打造“交通安全公益联盟”,围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等主题,组织开展安全反光背心、反光书包、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公益赠送活动。要聘请有影响力、社会形象好的公众人物,拍摄针对少年儿童的交通安全公益短片。要开发系列“交通常识微故事”、“交通安全微课堂”、“交通安全小游戏”等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系列文化产品。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各级交警部门要牵头落实,联动教育、团委、人寿,发挥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每学期4课时交通安全课,积极会同交警、人寿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新童谣”和“交通安全小画家作品”评选活动;各级团委要组织志愿者深入学校、幼儿园及城市主要广场、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和文明劝导活动。

(二)纳入考评,及时通报。各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活动目标进行细化,确保活动落到实处。“交通安全新童谣”和“交通安全小画家作品”评选活动要进学校、进班级。严禁在活动中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坚决杜绝以公益活动之名从事营利性活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方案请于8月底前报,活动结束后,工作总结请于12月28日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