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2017-03-0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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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强化忧患意识,实现后发赶超,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强力推进法治岳阳建设,竭力服务“四大会战”,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奋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为服务保障“四大会战”、加快推进“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工作目标是:年底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名中位列前五,在省市综治工作评比中位居前列,在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中进入优胜行列,实现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一年上台阶,两年创一流”的工作目标。

1、坚持创新引领,实施“三项举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创新”是五大发展理念之首,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我们要适应社会发展新要求,自觉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主动担当作为,创新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的体制机制,提高防范应对各类风险的能力水平,以扎实的工作和优异的成绩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要大格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探索“1+N”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坚持集中排查和常态排查相结合,坚持事前预防、事中调解和事后回访相结合,确保矛盾纠纷预防及时、调解及时、化解及时、回访及时。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提高“民转刑”案件防范能力,确保全市无“民转刑”命案。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减少群体性事件。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各县市区要出台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细则,将“以奖代补”经费和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继续巩固婚姻家庭、医疗、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食药安全、消费者权益、生态环保、劳动争议、安全生产等矛盾多发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建立派驻机构。加强边界联防联调,接边县市区签订边界联防联调协议,建立联防联调机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整合各类法律服务,打造“法润三湘”志愿服务品牌。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助推“信访积案清零”专项活动。

二要大社会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贯彻司法部等六部委《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工和志愿者积极参与,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从严监督管理,加强教育帮扶,确保“四个不发生”(不发生脱管失控,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负面舆情事件)。规范运行社区矫正中心,落实社会调查评估、社区矫正考核奖惩与分级管理等制度,切实提高教育矫治质量。推进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化教育,先培育3-4个示范点,进行集中观摩学习,再予以全面推广。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做到方案明确、资金到位、流程规范。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对经评估后仍有社会危险性的刑释人员,依法采取安置教育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重新犯罪。开展“五个一”安置帮教专项活动,健全“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长效机制,延伸矫治手臂。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定向帮扶,让更多矫正、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受益脱困、健康成长,让矫正、戒毒人员感受社会关爱,改过自新。

三要大力度加强监所安全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市强戒所实现连续16年场所安全“六无”,坚决杜绝因执法不严引发重大负面舆情。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完善值班执勤、监管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戒治实效。启动强戒场所大数据建设,将戒毒人员基本信息与戒治表现、身心康复、戒期异动、消费波动、情绪变化等信息汇聚起来,关联分析各种监管因素,生成有价值的情报线索,动态研判场所安全形势,提高预警、防控、监管安全事故的能力。

2、坚持法治引领,抓住“三个关键”,强力推进法治岳阳建设。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司法行政部门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要紧跟党中央部署,按照省委打造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的要求,着力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方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重点推动53个市直单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考核。适时召开市直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经验交流会,形成“大普法”格局。

二要努力形成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重点抓好县市区处级领导干部和市直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集中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年度网上学法考法人数达到12万人,实现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全覆盖。深化“法律六进”,开展普法主题活动,继续开展“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和“做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微宣讲活动。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加强“互联网+法治宣传”,联合宣传、文化、新闻、广电等部门,落实公益普法制度,完善全媒普法体系。

三要切实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每个县市区均要做到“四个一”:建成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在报刊、电视、电台设立一个法治栏目;建立一个户外大型普法公益宣传电子显示屏;创作一个法治文艺节目;增加法治文化元素,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3、坚持改革引领,做到“五个跟进”,竭力服务“四大会战”。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要多措并举切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以改革的成果助推全市园区建设、交通建设、港口建设、脱贫攻坚“四大会战”。以创新的理念、改革的姿态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律师服务、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五跟进”,做到项目建设到哪里,法律服务就同步跟进到哪里。

一要在律师制度上跟进。“以保障权利、守住底线、打造品牌”为重点,全面落实好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完善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和执业权利救济保障机制,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受理平台和快速联动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管理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律师依法疏导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改进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办法,加强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和指导,坚决守住“三条底线”,即决不能利用律师身份和以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炒作个案,攻击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决不能利用律师身份策划、煽动、组织有关利益群体,干扰正常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决不能利用律师身份教唆、指使当事人串供、伪造证据、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干扰正常司法活动。健全投诉查处机制,加大违纪违规处理力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完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制度,高效运行18个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一同推进法律共同体建设,建立常态性交流平台,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继续开展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引导律师事务所重组升级,逐步改变“麻雀所”局面。组织引导律师适应对外开放新格局,瞄准涉外法律服务前沿,开展对接“一带一路”倡议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围绕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要平台,引导优秀涉外律师,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合同审查、纠纷调处,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开展“万名律师乡村行”活动,推动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开展“万家中小微企业法律体检”活动,引导企业运用法律手段规避经营风险,合法、规范、有序经营。壮大律师队伍,实现“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达2.3的小康指标。扶持县域律师事务所发展,鼓励律师事务所赴欠发达地区开设分所,选派优秀律师志愿执业。

二要在公证体制机制上跟进。深入贯彻司发通[2016]140号和湘办发[2016]35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公证改革。上半年,务必完成城区公证体制改革,年底前,力争十个县市区全部完成改革任务。以提升公证质量为目标,强化监督指导,重点监管遗嘱、继承、赠与等高风险业务,着力提升公证公信力。积极探索改革后公证业务拓展、发展方向、服务标准等工作新模式,服务“四大会战”中的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为旧城改造、金融贷款和房地产转让提供优质服务。公证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对特定对象减免公证费用。强化公证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增强公证员的诚信意识、法纪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公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要在法律援助上跟进。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保障机制、规范管理、办案流程、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畅通援助渠道,加大援助力度,推动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组成专门团队,对“四大会战”中涉及的拆迁补偿、职工安置、农民工权益保护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事项提供援助服务。理顺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机制,夯实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切实提升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率。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健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

四要在人民调解上跟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功能,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为服务“四大会战”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探索建立联动机制,重点排查化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用工、环境污染等领域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紧跟司法部、省司法厅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步伐,健全鉴定人负责制,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为矛盾纠纷化解打牢证据基础,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效果。全面推动司法鉴定认证认可,从严实施能力验证和文书案卷评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鉴定人依法自律、诚信执业。

五要在法治宣传上跟进。积极组织法治宣传进园区、进基地,将普法触角深入到“四大会战”的各个领域。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教育引导管理人员、业主及施工单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项目建设。认真组织好国家司法考试,确保考卷、考场、考试和人员“无事故”。充分利用国家司法考试平台,为法治宣传队伍、专业法律服务队伍储备、培育优秀人才。

4、坚持项目引领,加速“五项建设”,大力夯实基层基础。抓住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全市政法综治基础建设的机遇,市局将今年确定为“基层基础建设年”;继续找差距补短板、抓项目谋发展,为司法行政事业打好“地基”,筑牢基础。

一要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加快进度、加大力度,确保未开工项目全面提速,推进市县两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改善司法行政工作环境,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市局司法业务用房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确保在2018年底入驻办公。

二要推进市强戒所迁建扩容项目建设。成立专门班子,明确时间任务,积极寻求上级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力争今年上半年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下半年正式开工建设。

三要推进司法所及村(社区)调委会建设。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现全市90家司法所达到省规范化司法所标准;云溪区、君山区、屈原管理区、经开区、南湖新区1家以上,其他县市区3家以上达到省模范司法所建设标准。全面清理审核司法所编制使用情况,落实《湖南省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出台“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实施细则,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4名工作人员。落实《湖南省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率在50%以上。

四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落实湘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年内,实现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乡镇(街道)工作站、村(社区)工作点建成率达80%以上。同时,打造一批标准化、模块化、标杆性的全省一流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站点。指导已建成的八个中心完善运行机制,畅通运行渠道;督促未建成的岳阳楼区、屈原行政管理区提前谋划布局;站点建设力争纳入乡村便民服务范畴。

五要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实现网上办公、监管教育、手机定位一体化。二是依托社区矫正中心,配合监所部门建立远程探视帮教系统,实现服刑、强戒人员与亲属的远程视频探视及社会帮教。三是完成市强戒所“一个中心、四个系统”安防设施建设,实现局、所、队三级安防管理互联互通。四是加快推进如法网二期建设,对于省司法厅建立的12大平台和3大类移动客户端,要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投入使用。视频系统实现市县两级联通联调。

5、坚持素质引领,突出“五项抓手”,奋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市委“三个办法”,强化“项项争先进、全面创一流”的目标意识,以“队伍建设年”为载体,采取有力措施,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纪律严明的司法行政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三个看齐”学习教育活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政治、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加强政治培训,强化学习管理,出台《市司法局政治学习制度》,实行一周一学习、一月一总结,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落实”。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推动管党治党向严向硬。

二要持续整改工作作风。修订《市司法局绩效考核办法》《2017年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考评方案》《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明确考核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认真执行上下班指纹机打卡签到,每周不定时查岗,考勤结果一月一公布、一季一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开展两次以上针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专项督查,强化整改措施,切实整治工作慵懒散拖、不在状态的问题。

三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市委干部管理“三个办法”,以绩效考核作为重要抓手,注重考查党性、作风、实绩、民意,优先提拔重用绩效考核排名靠前的干部,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愿为。完善干部提名推荐、考察评价和交流机制,开展干部情况摸底调查,从优调配工作力量,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四要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责任清单,构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继续深入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大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事项的督查力度。充分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做好重点人、重要部位、重要岗位的纪律纠察,并严格依纪问责。

五要努力实现从优待警。探索建立干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健全职务侵害保障救济制度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保障干警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整合运用心理咨询资源,健全干警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机制。深化干警激励措施,出台《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争先创优暂行办法》,鼓励干警参训参学,落实干警福利政策,维护干警正当权益,激发队伍整体活力,营造想事干事成事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