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司法局“十三五”规划
来源:区司法局   2016-04-1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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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大目标,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踏实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总体要求,严格践行“三严三实”,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首任,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为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区跨跃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奋斗目标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任务高质量完成,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推进,全民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二)法律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覆盖面、层次和质量有较大突破,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运行机制和工作环境得到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和援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机构、队伍不断壮大,成为一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法治力量。

(三)司法行政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区局机关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断深入;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全国平均线以下;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收治中心管理进一步规范;使司法行政工作在推进楼区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努力构筑全面参与、普治结合的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切实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总结和“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以及“文化、科技、卫生、法律”下乡街活动,加大全民法制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员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各级领导的依法治理观念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

2、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程建设。继续履行好依托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法治楼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区规划,在抓好依法治区规划检查验收的基础上,抓好依法治区规划的组织实施。全面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动 “民主法治社区”和“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计划到2020年,全区98%以上的社区进入“民主法治社区”行列。

(二)努力构筑管理有序、诚信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法律服务的工作质量与水平。

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法律援助工作做细做实,尽心尽力为受援人服务;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扩大基层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继续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民政、综治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本着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扩大援助范围。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经济标准,确实让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的援助。

(三)努力构筑机制健全、运作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服务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能力。

1、进一步加强乡街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社区矫正的职能作用。 “十三五”期间,保证基层司法所充足的人员配备,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装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中央专款使用效果,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逐步解决司法所办公条件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施落后等问题。

2、深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开拓人民调解格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重点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的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素质,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各司法所要对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早解决。基层股要继续加强“三调联动”工作,拓宽调解格局,力争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纳入“联动调解”体系中,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

(四)努力构筑规范严格、管理有序的特殊人员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特殊人员管理水平。

1、创新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健全乡街社区矫正组织机构,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试评议等具体规定。司法所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力度,使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做到接管矫正对象必须见人见档,强化衔接、管理、教育、矫正等环节,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脱管率控制在0.5%以内,在未来五年内,力争中心业务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设置综合办公区,监管矫正区,教育矫正区三大功能区域,进一步将强队伍建设,完善组织机构体系,用足用好人员编制,配备社区矫正专职人员5人。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严格实行奖惩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

2、加强对收治中心的管理。一是继续加强队伍的管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政令畅通,增强管理控制能力强化检查督导,增强执行落实能力强化干部管理,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强化民生建设,增强工作人员整体合力。二是继续把好收治人员入口关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对办案单位送来的收治人员检查法律文书等相关手续齐全的才进行收治。三是继续加强对中心的医疗工作的管理,加强医生对收治人员每日例行查房,对新收治的人员的病情有全面的了解,敦促医生研究治疗方案,进行治疗。加强护士的工作责任心,让其耐心指导收治人员用药。护士定时为每个病室用紫外线的方法消毒等。

3、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各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调整充实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和指导作用。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将集中排查清理中摸清的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基层帮教工作网络建设,加强安置帮教实体及基地建设;实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和对社会危险性较高人员的管控,做到逐人定点、跟踪管理,努力达到不疏漏、不脱离。创新帮教工作方式,建立2各以上安置帮教基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典型,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落实规划工作任务,列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要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区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规划的实施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分工配合,紧密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把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司法行政基本经费财政保障政策,增加司法行政业务和装备经费,进一步改善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条件。加大对区局机关和司法所装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争取增加中央财政补助专款,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逐步解决基层基础设施、办公条件设备、交通工具落后问题。

(三)强化统筹协调。努力提高协调本领,积极主动地做好上下协调、左右协调、内外协调工作,建立运转有序的内部环境,创造良性互动的外部环境,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整体工作稳步向前发展。大力统筹好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机关建设与基层建设,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十三五”时期充满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孕育着新的希望和新的收获,我局的司法行政工作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建设和谐楼区、平安楼区,实现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