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建设“法治楼区”为总体目标,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作为,精准发力,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努力推进“七五”普法实施。一是精心编制规划。今年是“七五”普法开启之年,我们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楼区实际,集中力量,组织、编制好“七五”普法规划,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载体,扩展普法对象,多渠道、多角度、全覆盖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编印、发放“七五”普法手册6万份,开展法治宣传300场次。二是大力开展全民普法。创新对居民群众的普法教育形式,以“社区法治课堂”为平台,打造16个基层法律宣传工作阵地,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城市规划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社区,为群众更便利、更有效地学习法律知识提供充分的保障。创新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形式,以“学校法治课堂”为平台,在小学、中学各建立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促进青少年学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基本法。通过建设“法治广场”将法治意识渗透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在南湖广场、东风广场、城区“口袋”公园开辟法治宣传长廊,增加法治元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宣传法律知识,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群众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三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全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突出抓好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通过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岳阳楼论坛和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等方式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完善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度述法制度并加强结果运用。
2.全力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一是主动服务重点工程项目。今年,九大棚户区改造的重点工程已全面启动,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积极行动,研究制定了司法局干部和专业律师参与棚改项目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目前已安排10名干部和12名专业律师进驻各项目部,宣传、解释征地拆迁政策、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证服务,后续将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随时调派工作力量。二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根据中心城区实际,我们将在继续发挥商业调委会、家庭婚姻调委会、交通事故调委会作用的基础上,加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重点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建立医疗纠纷调委会、征收拆迁调委会、劳动争议调委会、物业管理调委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三是继续加强对特殊人员的管理。重点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和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对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的处理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安全感。
3.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司法所建设。加强司法所人员配备。目前16个司法所仍存在7个“一人所”的情况,我们将整合全系统的资源,配齐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加强办公用房建设。目前仍有王家河办事处、站前路办事处、三眼桥办事处、吕仙亭办事处、金鹗山办事处5个办事处司法所办公条件较差,对工作开展带来一定影响。今年将借助办事处办公用房建设的契机,积极协调解决王家河、站前路和金鹗山3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问题。二是加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意见》规定,至2016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要建成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面积应不低于200平方米。《湖南省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标准》要求,法律援助中心需设立法律援助接待室(县市区接待室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及相配套的接待窗口、档案室。根据上级精神和我区“十三五”规划要求,2016年我们计划启动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集社区矫正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等功能室于一体的业务办公用房,计划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左右 ,预计投资1000万元左右。三是加强基地建设。按省厅要求,县(区)要在2016年底建立社区矫正劳动教育基地,我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343名,缺少一个集中教育、劳动改造的场地。计划在郭镇乡建立基地,各乡(办)定期组织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和劳动改造。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对照“四个意识,三个看齐”查找差距,提高认识,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实行制度管理,强化督查考核,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各项工作标准化、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