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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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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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养老金问题 |
来信人: | panyan |
来信时间: | 2014-06-17 14:31:51 |
内容: |
我是一公司的员工,每月工资扣一百九的养老保险,以前是八十几元,我工作六年了,现在想辞职,麻烦问下我的养老金怎么续交,按什么标准交。公司是不是应该将我六年中公司该交的那部分交进去。另外我的交费情况在哪可以查的到,谢谢 公司给签长期合同的员工买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没签长期合同的就不买违法吗?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4-07-04 11:35:10 |
回复内容: |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岳阳楼区人社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故该市民在公司就职期间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应由单位缴纳;2、缴费根据湘人社地【2014】29号文件,我省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基数为3658元,最低缴费基数为2195元,个体工商户的户头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他个体私营企业为28%;3、市民如需要个人补缴养老金即按2014年度的缴费基数3658(2195)*缴费比例(20%)*缴费月数,可进行补缴;4、市民可持身份证去其参保的社保机构进行查询缴费明细。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