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区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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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请求还我们公平!!!
来信人: 夏炎
来信时间: 2012-01-19 09:09:12
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家住岳阳楼区枫桥办事处岳城社区农科组(铁路附近),因地势比较低涡,下水道经常堵塞,1996年底1997年初,暴雨的积水浸泡附近十余户住户三个多月,之后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拔款救灾,但实际谁领走了不得而知,其余受灾户直到2011年6月才知道民政有拔过救灾款。2011年6月9日晚11时左右,一场特大暴雨让我家和附近20余户住户瞬间被水浸淹,受灾情况严重,有的整个一楼被淹,有的房屋地基浸泡造成房屋裂缝,居委会第一时间赶往受灾现场疏散居民,并安置好受灾群众,步署了防灾方案,受灾群众生命安全初步保障(受灾户每户报销旅社住宿费用,但住了的没报,没住的多报),后经调查是因为富川房地产施工将下水道睹塞,办事处、居委会受灾群众代表出面为受灾户争取到了一百余万补偿金(具体金额为估计金额,因为补偿款大部份已补偿到户,补偿金额多则十多万,少则三五万,有二十余户),补偿款下来几个月了直到今天,大部分受灾户已补偿到位,(补偿前不见公示),我家和另外几户连补偿金还没有到位,补偿款应该就是受灾户户户有份,有关系就可以多得,没关系的实际受灾户连自己该得的补偿金也要三番四次到居委会协商,屡次跑办事处和区政府主持公道,公道得不到只好代表几户没有得到补偿款的受灾户请求您为我们主持公道,恳请负责单位上门调查,还我们公平!最后祝您新年快乐! 清扬 2012年1月19日 联系电话:18673000210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2-02-07 09:06:29
回复内容:  您好:
  
收到岳城居民夏炎“请求还我公平”的市长信箱来信后,我区枫桥湖街道高度重视,对夏炎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因岳纺主涵淤塞,20116972789三场暴雨,导致岳城社区农科组17栋居民房屋三次受渍,造成基脚下沉、地板墙面开裂、家电家具等不同程度损失。灾情发生后,办事处和岳城社区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灾后,岳城农科组下水道疏通方案已经制定经办事处和岳城社区多方争取,区民政局拨付专项救济资金80万元。
   救济款到位后,为确保资金公平、公正、公开发放到户,通过上门查看灾情,核实受灾损失,按照“重灾重补、轻灾轻补、无灾不补”的原则,由受灾户共同议定了分配方案(15户签字同意)。分配方案形成后,经岳城社区审定报办事处批准,于20111219日按受灾轻重进行资金发放,共发放救济资金79万元,其中重灾户4.92万元/栋,轻灾户3.28万元/栋。在救济资金发放过程中,岳城社区与受灾户签订协议,要求救济资金必须用于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并约定在下水道疏通改造期间,以及非五十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如再次积水,不得向任何单位和部门要求补偿或救济。在受灾居民中,有4户轻微受灾户,其中夏炎属其中之一。经办事处、岳城社区多次与夏炎等4户居民协商,初步达成以5000/户进行救济意见,但由于夏炎等4户居民不同意签订协议,使救济款无法兑现。
目前,办事处和岳城社区仍在积极与夏炎等4户居民协调,力争尽快签订协议,将救济款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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