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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请求拆除违章建筑的举报信 |
来信人: | 陈良燕 |
来信时间: | 2013-03-20 09:46:54 |
内容: | 本人陈良燕(联系电话13873063111),现居住在岳阳楼区王家河居委会海棠社区林场组71号。 在本人居住房屋(林场组71号)东侧,有一违章建筑(房主名叫许秀平)于2012年8月份开始动工建设。该违章建筑的原貌为地面面积100平米左右,楼层为两层,距本人房屋的距离为20米左右,两栋房屋之间的采光互不影响(周围邻居可以为证)。该违章建筑重新动工新建时,地面面积从原来的100平米扩大到了200平米左右,楼层也从原来的两层升到了现在的第五层,而且还在不断往上建筑升高(最后到底建筑为几层,无人知晓)。该建筑不仅违反了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而且严重侵害了本人的权益:该违章建筑现在离本人的房屋只有两三米的距离,将本人主卧室(房屋东侧)的采光完全遮挡,原本整个上午都有阳光照射的房间,现在就连白天进去都必须开灯(可以实地进行核实)。 作为一名老百姓,本人的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无论在何时(包括现在的两会期间),我都有权为维护自身的权益而一级一级多渠道往上申诉。所以,本人强烈要求:拆除该违章建筑,还我阳光明亮,归还本属于我的权益!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3-04-01 15:31:09 |
回复内容: |
你好: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位于王家河街道办事处海棠社区林场组,户主许秀平,2010年将原房拆除,下基时被控停至2012年11月。11月份因该户多次上访并经居委会、办事处申报,相关部门联合现场勘察后以民生需要予以审批。因与邻里签有协议未履行引发投诉。在我区禁违办督促,办事处、居委会主持参与下,许某与邻里重新签订了协议并已履行。目前,许某房屋已三层盖板被控停,邻里投诉已调解处理完毕。 已与举报人进行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