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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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举报违章建筑 |
来信人: | 周继华 |
来信时间: | 2013-04-21 22:59:33 |
内容: | 尊敬的市长,您好!本人居住岳城九对,位于边防检查站附近(新屋超市)后院居民楼。现举报一违章建筑,经手续批准只建三层,现第七层已快建完(没建一点,外墙就贴一些瓷片,做些假旧)由于开发商是当地小小官员,所以至今无人阻拦。且房屋离位于后面的建筑不到三米,后面的卧房将永不见天日。跪求相关领导能给我们主持公道。这房子是我一家人半辈子的心血,还外借了五六万,到现在都还没有还清。现在房子里面就找不到阳光,真的让我很伤心,很绝望。望政府,能为我主持公道.万分感谢,全家叩拜。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3-05-15 09:00:17 |
回复内容: | 您好: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位于枫桥湖街道办事处岳城九队,该处居民楼户主为刘抗美,由于该楼建设年代时间较长,在2009年拆除重建,因规划手续未批一直控停到2011年9月,后经居委会、办事处申报,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现场踏勘核实,以民生建房需求同意原基三层重建。2011年底该户在重建过程中,违反审批范围超层建设到第四层,违建发生时,多次得到控制性拆除,且被控停到2012年底。同时,我区纪检监察部门于2012年上半年就此及其它情况对枫办禁违中队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查处,并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今年以来,由于枫办其他区域违章建设情况严重,执法力量抽调别处,刘某利用监管空隙再次进行抢建,至市民来信投诉时,该栋楼已是第七层行墙2米。在我办督促下,枫办对此采取了强制性拆除行动,现已控制为六层盖板。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意见》(岳发[2012]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政策精神,我办已将此移交枫办依法处置。目前,枫办就此已展开进一步调查和制订相关处置方案,具体工作正在依法定程序进行当中。 因举报人是拿外人电话进行的投诉,至此一直找不到举报人。建议举报人可致电枫办禁违举报电话3357817询问具体进展情况或来我办信访室查询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