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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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优办发[2013]1号
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发展环境优化年”
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2 013年全区“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安排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岳阳楼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
2013年全区“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
安排意见
2013年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认真落实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要求和金区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区政府“三提升’’主题活动为目标,以监督检查、绩效管理、查究问责为手段,重拳出击,标本兼治,切实解决全区优化经济环境中的突出问题,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服务型、清廉型政府建设,为岳阳楼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
1.进一步简政放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进一步转移由社会组织审查把关的项目。全面实行行政审批项目立项审查制度。
2.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行政审批规范化要求,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统一公示目录、统一咨询投诉、统一审批窗口、统一收费的“四统一”标准化管理实施机制。进一步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建设。
3.完善联合审批机制。以审批提速增效为目标,实行对招商引资企业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一个窗口”代办制度,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
二、从严整顿和规范涉企检查、收费和处罚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规范涉企收费。清理并公示涉企收费项目,分级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保留收费项目的执收标准及依据,未经公示的不得收取。整顿和规范中介机构和各类协会收费,核查收费标准,审计资金流向,严查职能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不彻底或利益捆绑、串通一气,强迫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性、强制性有偿服务的行为。
2.规范涉企检查。严格落实《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继续落实涉企检查“宁静日”“备案制”“公示制”“报告制”等制度。每月1-20日不得进入企业检查,所有涉企检查必须到同级优化办备案,涉企检查部门必须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涉企检查项目,每年3月3 0日、1 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区优化办分别报告涉企检查年度计划、涉企检查年度工作总结。
3.规范行政处罚。认真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强非税收入预决算审计,严查变相下达执罚指标、按比例“提成”罚没收入等执法争利行为。
4.加强对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八条禁令》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企业经营环境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三、推进政务公开、公共服务部门办事公开和司法公开,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推行阳光行政。各单位必须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资金流向。各职能部门必须在部门门户网站(页)上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的目录、法定依据和办事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
2.推进公共服务部门办事公开。各公共服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办事项目、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建立健全听证、咨询、公示、信息发布、投拆、反馈、处理等制度,全面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
3.推进司法公开。司法(公、检、法)机关要完善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从严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提升司法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度,促进司法公正、公平;推行司法领域优化发展环境问题专家咨询制度,设立专家咨询小组,对区优化办受理的司法领域涉企投诉,先行提交专家咨询小组研究并出具处理意见书,然后转交司法机关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机构办理;对区优化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限制人身自由司法(行政)强制措施时,实施机关应事前报区优化办知晓,并充分听取专家咨询小组意见;建立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与区优化办优化司法环境情况定期沟通机制;组织优化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企业对司法机关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情况开展公信力年度测评。
四、不断完善经济环境监督测评和对话沟通机制,促进各项优化环境制度的落实。
1.加强监督测评工作,建立对话沟通机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工作,建立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信息化系统,加强日常监督测评;构建政企对话机制。区优化办在进一步落实走访企业制度的同时,针对发展环境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定期组织区直单位负责人与企业主面对面交换意见、商讨对策。
2.落实优化重点项目建设和园区环境各项制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重点项目指挥部建设和项目公司管理的意见》,形成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工作合力;开展重点工程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建立和落实项目落户地政府与公安机关整治施工环境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施工环境案件报警、处置、打击等应急处置机制,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民警驻勤制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意见》,对园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推行减免制度,降低营商成本。
五、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绩效评估管理,提升机关效能和服务效率。
1.开展效能监察。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落实情况效能监察。以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工作为重点,区效能办对各单位落实本意见的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组织区直各单位针对公众测评中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优化整改专项效能监察;继续对区直有关单位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对全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2.实行绩效管理。发挥绩效管理的过程监管和结果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考核指标的权重。发挥绩效评估的统领作用,进一步归并各类全区性的单项考核检查,突出考核重点,降低行政成本。完善优化经济环境考评办法,严格考核的组织管理和成果运用,年底表彰“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先进单位”。
六、加强效能优化投诉处理工作,严查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
1.强化投诉处理。加强“12345”投诉热线转办件的处理,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投诉热线转办件的处理,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投诉;加强投诉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快速处理投诉、有效解决诉求的能力。
2.强化查究问责。进一步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四化六评”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等问题的专项治理;贯彻落实<湖南省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继续开展“五个一”行动,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对有案不查或对上级交办、督办案件查处不力的,对涉案当事人和涉案行为所在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各单位和司法机关要加强对“发展环境优化年”的工作组织领导,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党组(委)要把优化发展环境工视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头等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运行监督检查、效能监察、查究问责等手段,督促各单位落实本意见工作任务,并于10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区优化办。
附件:2013年全区“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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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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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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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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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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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行
优
化
经
济
环
境
政
策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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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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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四三六”重点工程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备案审查制度、有效期制度、定期清理制度、审查申请制度等。
2、认真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3、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4、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5个以上行政执法案例。
5、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全面实行行政审批项目立项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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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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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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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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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清理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布。
7、降低收费标准,落实涉企收费下限制、一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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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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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
执收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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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进一步规范协会收费,严格控制各类涉企评比、达标活动和涉企培训,严禁各种乱摊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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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纠风办
区优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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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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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涉企检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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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具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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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制办
|
全区行
政
执法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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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要求,建立以规范行政收费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内容的约束机制,继续推选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宁静日”制、涉企检查备案制“一事不再查”制和首查免罚制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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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优化办
区纠风办
|
全区涉
企
检查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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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企业帮扶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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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实行对口帮扶项目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书制、企业(项目)反映问题“直通车”制、问题处理“挂号销号”制。
12、组织对帮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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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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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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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行
优
化
经
济
环
境
政
策
制
度
|
优化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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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重大项目实行“重大问题立即报告、无问题半年零报告”等三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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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项目办
|
各重点
工程指
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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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完善“重大项目领办代办制、项目收费一卡规范制、公安定点服务制、三方联席会议制、项目预警报告制、解难挂号销号制”等五项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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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政法委
区政府办
区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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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街
道
办事处
区招商
局
区工信
局
公安分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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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推行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及派出所长挂牌服务制,开展重点项目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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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政法委
区优化办
区项目办
|
各乡街
道
办事处
公安公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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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组织对重大建设项目服务情况开展检查。
17、协调企业和所在地之间的矛盾纠纷,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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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优化办
区项目办
厂地协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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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街
道
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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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园区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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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指导园区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落实优化园区发展环境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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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业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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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厂地
协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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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测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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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积极探索网上测评方式,9月份开展一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工作,及时通报测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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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优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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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开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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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禁建拆违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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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认真贯彻岳发[2012]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拆除违法建设,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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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控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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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街
道
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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