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梅提函字[2017]21号(B类)
许曼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梅溪乡留守儿童帮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外出务工农民迅速增加,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日益突出,与其他儿童相比,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心理健康和人身安全等方面容易出现问题。近年来我乡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工作,以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加强儿童关爱帮扶力度,形成“家庭主责、政府主导、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帮扶体系,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是落实家庭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父母外出务工前要妥善安排好子女的学习和生活,并将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和委托监护等基本信息告知村(社区)和子女就读学校(园)。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二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乡政府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工作制度,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村(居)民委员会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政府报告;乡政府对留守儿童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三是发挥群团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生活指导、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工会组织、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充分发挥“手拉手”“ 平安自护”等品牌项目的吸引力、凝聚力,扩大团结服务引领农村留守儿童的覆盖面。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四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的积极作用,鼓励其依法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结对帮扶、家庭监护随访、家庭教育指导等活动,并引导其充分利用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临时托管、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防止农村留守儿童生病辍学无人过问和放学节后无人管理等情况发生。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体系,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信息排查和报送工作,督查、协助儿童福利各项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应急干预机制,开展“救急难”和结对帮扶工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指导、咨询等关爱服务工作。村(社区)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实时报告。学校老师、基层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一旦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情况的,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派出所、乡政府报告,并给予应急帮助。学校发现农村留守儿童逃学旷课、辍学失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履行教育养育责任。对于劝返无效的辍学学生,中小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部门和乡政府,教育部门和乡政府依法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加快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从而不断减少留守儿童数量。
谢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岳阳楼区梅溪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