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楼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区政府办督查室   2016-08-19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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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楼民提函字【2016】1号(A类)

 

对岳阳楼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方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建设的思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区民政事业特别是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办理意见。在办理过程中,把您的建议作为加强全区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

一、 我区目前社区建设的基本状况

我区现辖2个乡14个街道办事处共95个社区居委会。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推进。2015年我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一)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社区基础平台。

我们按照“抓建设、强管理、促规范”的思路,继续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一是新、改(扩)建了10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二是通过统一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统一核定工程量,统一造价评审,统一采购施工,统一验收结算,完成了东升等16个社区的外墙颜色、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门头、室外电子显示屏、室外宣传栏、服务窗口吊牌、社区简介牌(含工作人员公示牌)、楼层指示牌、服务大厅背景墙、工作人员胸牌、内设功能室标识牌、触摸屏的统一规范。三是着手打造大桥湖、岳阳楼、杨树塘等社区规范化建设样板点。

(二)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

成立社区公共服务考评办公室,出台了《社区工作及社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制定社区工作人员考核细则,建立科学化的考核考评机制。按季度进行考核,对社区及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实行“三挂钩”,即工资与职级和职称挂钩、绩效与考核挂钩、奖励与居民满意度测评挂钩。年终综合其工作实绩、群众评价,形成考核结果。做到考核、奖惩与进退去留的联动。

(三)搭建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依托人社局的网络平台建设资源,建立了人口计生、劳动就业、民政救助等覆盖全面的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将民生服务工作整合在一起,编制成公共事务目录,建立规范的办事流程、政策依据、办结时限、责任主体等,基本建成了前台“统一受理”、后台“数据共享”的运作体系。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第一期建设,已在15个乡、街道和25个社区建立,进一步推进了社区公共服务便捷化。

(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精细管理服务。

以网格化作为管理手段,将社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若干单元网格,通过整合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组建了社区网格管理员工作队伍,负责采集核对数据信息,协助办理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并将公共服务网络与网格化管理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实现“人、地、事、物、情、组织”等全要素信息的精细化管理,建立了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分离的形式。杨树塘、花板桥等24个社区为第一批网格化管理工作试点社区,目前正在全区所有社区分批推广,逐步实现全区网格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

(五)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协商共治。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社区协商共治,我们出台了《岳阳楼区关于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推进社区协商共治的实施方案》、《岳阳楼区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实施方案(试行)》,采取“试点先行、总结推广、完善提高”的方式,已在10个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示范先行社区进行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试点工作,为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几个具体建议的办理情况

1、关于逐步实现大社区制。根据《岳阳楼区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办法》规定,社区居委会的设立坚持“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社区居委会设置原则上保持现有格局。确因社区居委会规模过大或过小、管理区域存在“交叉”或“飞地“等现象的,可适当调整。社区居委会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所在街道(乡)提出意见,经区民政局审核,报区人民政府决定。

2、关于引入市场机制,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路子。自我区开展社区建设以来,社区建设以政府主导投入和社区自治相结合为主要方式。让有经济实力的开发商直接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或让企业家直接兼任第一书记,可能使社区经济色彩浓,影响社区服务管理功能。在社区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有可能影响社区公共管理和为民服务。二是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引入市场机制可能会滋生腐败。目前,社区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完善,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水平还不够高,居民民主监督意识还不够强。社区在市场运作的管理和经营中,可能滋生腐败,损坏居民群众利益。下步,我们将加大社区建设调研,学习外地先进理念,完善相关政策,加大监督力度,加强社区自我发展能力建设,提高社区自治水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已经纳入我区社区管理意见,岳楼发〔2014〕7号《关于加强社区管理的意见》第二十三条规定:“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由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管理”,说明我区非常重视社区办公用房保障问题,对于没有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民政部门将会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租借等方式解决。

3、关于增加财政拨款。区委、区政府历来都十分关心社区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以及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人员报酬以及社区工作经费已经纳入我区社区管理意见,岳楼发〔2014〕7号《关于加强社区管理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区人民政府保障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基本的报酬待遇,其报酬待遇由区人民政府核定”,第十八条规定:“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站的工作经费以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经营、维护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4、关于加强队伍的建设。今年3月4日至3月8日,我们会同人社局、网格办、社区考评办相关人员在中共岳阳市委党校组织开展了岳阳楼区第二批社区网格管理员培训班。对44个社区的467名网格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加强了工作技能。使社区工作人员服务居民群众的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岳阳楼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培训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经常性培训学习活动,实现对社区工作人员职业岗位教育培训的全覆盖。同时二十一条规定: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对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或取得研究生学历的社区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岳阳楼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区社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新聘任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试用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任。在制定公开招考工作方案时,可适当考虑“村改居”社区的特殊性,对长期从事基层社区(村)工作的社区非专职人员实行政策倾斜。

谢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2016年4月26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

承办负责人:方新鞍                电话:13975022399

承  办  人:廖  洁                电话:13762092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