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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医保字〔2026〕2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楼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052号提案的
答 复
彭青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同时,依据国家医保局《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及全国统一医保政策规则,流感疫苗属于非免疫规划预防性疫苗,不属于基本医保报销范畴,现阶段全国统一政策均未将流感疫苗接种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核心定位为“保基本、兜底线”,主要保障群众疾病治疗、康复等刚需医疗支出,医保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有限,暂不具备将非治疗性、预防性疫苗纳入统筹报销的条件,这也是全国统一的政策执行标准。流感疫苗接种作为公共卫生预防服务项目,相关保障工作主要依托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统筹推进,而非医保基金承担。
结合您的提案建议,立足医保职能,优化医保便民支付服务,降低接种成本门槛。持续落实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简化直系亲属疫苗接种费用共济支付流程,实现接种费用便捷结算。
现阶段,受国家医保统筹政策统一规定及基金保障能力限制,我市暂无法将流感疫苗纳入基本医保统筹报销范围。但我局将高度重视重点人群疫苗接种保障工作,持续立足医保职能,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补齐接种工作短板。同时,持续向上级部门建言献策,积极反映基层民生需求,密切关注非免疫规划疫苗医保支付改革动态,待国家、省级出台相关普惠政策后,第一时间落地落实,持续完善重点人群健康保障体系。
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9日
承办负责人:杨燕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钟伯晗 0730-8269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