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建字〔2024〕6号(A类)
对岳阳楼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37号提案的答 复
徐跃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行政府购买设计和监理服务的建议》现已收悉,根据区政府办公室要求,该提案由我局主办。我局高度重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装电梯缺乏专业的机构和人员的问题
同意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所有业主是加装电梯的申请人,负责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经申请人协商同意,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梯制造、安装、勘察、设计、施工企业或单位等代理上述工作。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实际操作当中,基本都是由业主委托给电梯公司进行专人代办。
二、在加装电梯安装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
联合审查通过后,由属地资规部门负责将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在拟加装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依法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单位应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由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建(构)筑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
三、关于政府集中购买设计和监理服务的问题
加装电梯坚持“业主自愿、方便群众、依法监管、保障安全”为原则。加装电梯项目虽属小微项目,但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却需面面俱到,如全部纳入“政府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全过程管理”,实质难以落地。目前还是由业主自行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公司和监理公司购买服务,职能部门免收各类行政性规费,我局负责进行合同备案。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4月28日
承办负责人:刘明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徐锦伦 电话:1376275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