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发改字〔2022〕5号C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楼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
答 复
李泽锋、谢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郭镇乡政府办公楼整体搬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八大以后,为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2019年11月14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岳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中第十三条规定无法调剂、置换、租用办公用房的,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可以采取建设方式解决,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县市区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和乡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由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出具必要性审查意见,经县市区政府初审,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由市发改委报市政府审批。
综上所述,您提出的郭镇乡政府办公楼整体搬迁项目,我局没有审批权限,需由市发改委进行审批,我局将协助业主单位将该项目转呈至市发改委进行审批。
谢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岳阳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30日
承办负责人:苏 甜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任峰 13786024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