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发改议函字〔2021〕2号C类
对岳阳楼区政协第五届五次会议第074号
提案的答复
何莹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楼区小区内机动车停放管理服务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楼区小区内机动车停放管理服务收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该提案反映小区停车收费没有相对统一的标准和上限,价格不均衡,引起了居民诸多怨言,导致信访矛盾层出不穷。您建议中提出楼区政府根据楼区具体情况和居民收入水平,制定适合楼区现状的《岳阳楼区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收费上限。对此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分管负责人带领相关股室人员,在深入现场走访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政策法规,与市发改委相关科室汇报对接,结果认为岳阳楼区地处中心城区,应参照省、市发改委印发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小区内机动车停放管理服务收费,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文件第九条第二项,规定了住宅小区停车场区分以下情况确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1.住宅小区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通过前期物业合同约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内容。2.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局无制定收费价格的权限,因此停车收费价格因根据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后的两种情况,按文件规定协商价格。对此,我局将积极向上主管级部门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出合法合理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工作。
建议中还提出楼区政府在今后的招商引资过程中,更多引进综合实力强、资历深、管理水平高的大型房地产公司,绵续民生福祉,提高人居环境和居住品质,减少信访事件发生。我局将认真吸纳此建议,并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谢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岳阳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