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楼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08-0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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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发改字〔2024〕5号C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楼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8号

建议的答复

 

马木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楼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向区纳税大户建筑企业倾斜的报告》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岳阳楼区招投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专题研究并给予回复。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其中第三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二、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意见

您提出的建议:1、建议楼区范围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招标中规定只能优先由本区域企业参与。2、建议在政府项目邀请招标时,优先邀请对本区财税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参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岳阳楼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以及对岳阳楼区招投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6日

 

承办负责人:杨  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怀志  1357500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