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人社字〔2022〕24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楼区第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
答 复
高志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已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2月3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二十条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十五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视为出勤。”对于非独生子女,目前我省尚未明确父母生病期间的护理假。
对于建议中提到“用人单位应给予非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患病住院老年父母的,每年护理假时间累计不少于十天;对独生子女照顾住院年老父母的,每年护理时间应累计不少于二十天”,目前尚无明确政策依据,在落实现行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我们将依据部门职能积极向有权机关反映,推动相关政策完善优化。
二、 我区社会养老服务进一步完善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相关规定,我区已持续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老龄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配套建设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设施,以网格化管理优势,试点建设社区“康养中心”,推广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进一步加大对“康养”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护理人员技能培训,促进提升“养老护理”职业教育水平,全面完善和优化社会养老服务。
“推动首善之区建设,是顺应人民对城市美好生活的向往。” 在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核心引领和首善之区的征途上,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推进全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践行“人社人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新时代需要。
感谢您对我区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