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交建议函字〔2018〕6号(A类)
对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3号议案的
回 复
吕明芳代表:
您提出的《对新建在棚户区的住宅必须限价销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两年来,针对我市中心城区住房销售价格攀升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多次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多种措施抑制房价。为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10月20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岳政发〔2017〕15号);2017年12月25日,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岳发改价服务〔2017〕519号);2017年12月29日,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岳政办发〔2017〕35号)。2017年,根据我区的请求,市政府又推出了建设定向限价商品房政策,主要解决棚改项目被征收户购房难问题。目前,乐诚小区、延寿嘉园、恒大御景湾、天正金海岸四个项目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强力推进,房地产市场基本趋稳,房价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
谢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2018年5月16日
承办负责人:许 峰 电话:15173078969
承 办 人:李拥军 电话:1390730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