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交建议函字〔2018〕7号(A类)
对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2号议案的
回 复
黄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棚改、拆迁项目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这一问题,去年以来,我区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对中办督查局反馈建筑扬尘治理问题迅速开展整改的紧急通知》、《关于整改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及扬尘污染的督办函》、《关于加强棚改项目拆除工程工地环境管理的紧急唐通知》等文件,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区已将上述文件及时转发各项目部,明确必须按市住建局工作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区棚改领导小组从区交建局、区安监局抽调4人专职对我区棚改项目房屋拆除工程安全及环境管理进行督查督办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要求棚改工地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采取隔离、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扬尘、冲洗等有效措施降噪降尘,并加大建筑垃圾处理和外运力度,确保即拆即处即运,不能及时处理的建筑垃圾,棚改项目部要按市政府要求设置围墙,对裸露的建筑垃圾要进行覆盖,确保安全无事故,环境无污染。目前,各项目部都在按照市、区工作要求进行整改落实,环境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谢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2018年5月16日
承办负责人:许 峰 电话:15173078969
承 办 人:李拥军 电话:1390730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