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政办〔2017〕18号B类
邱玉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校外课后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位于中心城区,人们生活节奏日益加快,为缓解中小学生课后无人照看,临时看管学生的校外课后托管机构应运而生,提供学生看管、饮食服务,在方便学生家长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
我区一直都高度重视对校外课后托管机构的监管,在2012年,我区成立了校外午托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岳阳楼区校外午托机构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乡、街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责任和教育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安监局、发改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责任,并层层签订了校外午托整治工作责任状。
各乡、街办事处和工商、消防、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教育等部门密切联系,开展了排查摸底、监督检查工作,各乡街对基本符合的校外课后托管机构都进行了备案登记。教育局每年发放《告校外午托学生家长书》、《致校外午托家长的一封信》50000多份,加强了对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
由于对校外课后托管机构进行管理在法律上是一个空白,区工商分局曾经专题向省工商局汇报,省局回复没有审批管理权限;卫生、食药部门对这种托管机构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但也无审批权限;教育部门除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外,更无管理和审批权限;消防也无任何强制性手段来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缺乏有效的政策依据和法律文件,给开展校外课后托管机构的整治规范提质工作带来难度。
社会有需求,家长有需要,校外课后托管机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管理上没有政策依据。如何做好校外课后托管机构的监管,我区将积极为加强校外课后托管机构的管理出谋划策,努力使这一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前行,一是积极参与、配合各乡、街道办事处开展的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把学校周边校外课后托管机构的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二是积极促进教育均衡,严控“择校热”,从源头上减少学生托管的需求;三是加强校外课后托管的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及家长开展安全教育和风险提示。同时,建议从市级层面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校外托管机构的申办和管理提供政策依据。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