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政办字〔2021〕10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
答 复
李向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城市低收入群体帮扶力度的提案》已收悉,现就城市低收入群体困境救助大数据系统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目前,省、市平台还没有建立城市低收入群体困境救助大数据系统,我区需要等待省、市平台建立后再进行贯彻落实,相关部门的联动救助也需要等待我区大数据系统平台建立后才能统一有效的实施。根据民政部门相关规定,目前低收入家庭一般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我区已督促各街道(乡)对低收入群体进行摸底,建立了信息台账并纳入监测,将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
二、针对重大疾病、慢性疾病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我区已采取若干措施大力提高救助标准,切实有效杜绝患病人群“因病致贫”,具体如下:
(一)对于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域内住院,起付线标准: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县级医院500元,地市级医院1000元,省部级医院2300元;省外住院2300元。参保患者一个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累计起付标准2300元封顶。各级医院住院超过起付线的目录内费用扣除首先自付费用后的报销比例如下: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0%,县级医院70%,地市级及以上医院60%;省外住院50%。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医保年度疾病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二)城乡居民大病二次报销起付线14000元,按可报费用进行分段报销:可报费用0—3万元,报销比例60%;可报费用3—8万元,报销比例65%;可报费用8—15万元,报销比例75%;可报费用大于15万元,报销比例85%。大病特药和二次报销总金额累计30万元封顶。对于患有24种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可申请重大疾病在定点医院住院。
(三)对于参保居民,可以申报43种特殊病种门诊,其中:慢性病、糖尿病和高血压,按照70%比例支付,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对治疗重大(罕见)疾病门诊供应保障可申请门诊特药,特药费用支付不另行设立起付线,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特药费用,6万元以内(含6万元)按60%支付,6万元以上12万元以内(含12万元)按50%支付,超过12万元不纳入支付范围。
(四)对于达不到特殊病种门诊的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符合用药范围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600元。
(五)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是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我区已逐步将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适当救助。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关心与支持,我区将继续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搞好社会救助工作。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承办负责人:刘玉平
承 办 人:袁 亮;联系电话:0730-881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