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政办字〔2019〕1号B类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
答 复
夏常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严重不足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区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现状
公务用车改革后,区法院现有执法执勤车辆7台,其中特种车辆2台,执法执勤车辆5台。这与区法院超大办案量的现实不相适应。
二、导致区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短缺的主要原因
1.2011年该法院在上报车辆编制时,由于对政策理解偏差,没有充分考虑一线执法执勤用车需求;2.该法院是岳阳市城区唯一基层法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量纠纷以诉讼形式涌入法院,办案任务与日俱增,不堪重负。
三、相关解决办法
您在建议中所反映的执法执勤车辆严重短缺的情况和问题,不是岳阳楼区法院特有的,其他部分单位同样存在。经我区组织相关单位多次协商,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分步到位”总体原则的要求,具体采取以下办法:
1.租赁车辆。根据《岳阳楼区区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岳楼办发〔2016〕38号)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控制车辆租赁费用,租车费用不能高于本单位车改后交通费用支出总额的5%”。
2.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现有执法执勤车辆的使用效率。
3.通过乘坐公共交通、购置小型电动车等多途径解决问题。
4.向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争取车辆编制,从根本上解决区法院执法执勤车辆严重短缺的问题。对于岳阳楼区法院执法执勤车辆严重短缺的情况,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财政厅联合来楼区调研时,我区已将此作为一个专项问题向调研组进行了汇报。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向上级反映情况,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承办负责人:隋颁材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余波 1387039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