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话内容:兰女士来电反映:我的小孩是岳阳市七中内清华源幼儿园的学生,61儿童节幼儿园需要每位学生交纳220元的费用,有费用明细表,幼儿园称属于自愿参加原则,但小孩是有集体荣誉感的,都想参加,并且在岳阳市青年文化宫举办,对此认为不合理,现来电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此收费是否合理并要求学校如举办节目应该在校内。
处理结果:关于[2016]00117的回复 兰女士: 您好!您于2016年5月19日向公众热线反映的关于岳阳楼区清华源幼儿园六一儿童节每人收取220元活动经费的问题,我办已于2016年5月19日收到,单位领导非常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清华源幼儿园收取220元活动经费情况属实,由家委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六一活动场租、服装等各项开支。《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确因家委会组织的也必须完全采取自愿原则,由家委会统一管理。本办已要求园方退回相关费用,园方表示服从。感谢您对学前教育的理解、关心和支持!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