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话内容:杨先生来电反映:我是岳阳市洛王菜科所潘家组175号门面的租户,我与房东陈三军发生了债务纠纷,我2014年借了两万元钱给房东,可没有打借条。2015年我两万元的房租已经支付(没有收据),现门面到期,我要求房东还钱,可是其却称我2015年未付房租,要用欠款抵房租。现来电要求政府帮助协调,要求其尽快归还欠款。
处理结果:根据杨先生反映的情况,洛王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马上安排工作人员协调处理此事。 杨先生来电反映因债务纠纷引发投诉。经了解核实现回复如下:1、杨先生与房东双方属租凭关系,因债务发生纠纷。2、大桥湖社区工作人员付志军已前往调解。3、已联系杨先生并说明情况,杨先生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