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河长制工作简报 第3期 岳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岳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3月17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和生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岳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市水务、环保、编办、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委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岳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秉承中央、省关于推行河长制的有关精神,明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岳阳。主要内容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共六个章节组成。其中,六个基本原则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城乡统筹、水岸同治,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工作目标上,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5公里以上河流、1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含水库)在2017年底全部建立河长制责任体系”。我市“河长制”工作目标分三步走:第一步,到2017年底,各级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道管理体系。第二步,到2018年底,全市“河长制”管理全面落实,主要河道实现“清面全面完成、清乱基本完成、清养初步完成”的目标。第三步,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一河三湖”(华容河、芭蕉湖、东风湖-吉家湖、松阳湖)整治任务;全市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全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市“河长制”管理实现常态化,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省、市、县级河道范围内实现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上,我市河长制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市级总河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农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按照“一河一长一办”要求,市级总河长制办公室设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全市16条省市管河道(含湖泊、水库),分别由一名副市长任总河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副总河长、明确一个市直联系部门,办公室设在市级联系部门,由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辖区内的河长,确保了对该项工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 会上,市水务局局长陈正文作了《关于岳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就文件起草过程、文件出台背景、工作落实情况、文件主要内容、建议和请求等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人员围绕河长制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并就省市管河道联系部门和工作目标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岳阳在全省河流最多、水域面积最大、水务工作涉及面最广,前段率先对“一河三湖”实行河长制,在全省产生了良好影响,后段要再接再厉,采取得力措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多出经验、争创典型,确保岳阳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要从实际出发,分步推进,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要按照“四个一”(一张水系图、一份责任书、一个时间表、一本记录簿)的要求,抓紧推进相关工作。要层层夯实工作责任,市政府领导同志要带头落实工作责任,并逐级压实到基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作为,通力合作。 会议原则同意提交的《岳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吸纳会议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3月底前两办发文。要求4月15日前,市级各“河长”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积极部署调度,研究具体方案,制定有效措施,迅速推进工作。原则同意先在市水务局增设正科级常设机构——市河长制办公室,人员从市水务局或者其他改革部门调剂解决,不新增编制数,市财政今年安排工作经费70万元。 发: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市级河长,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 员单位,各县市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邮箱:851000917@qq.com 联系电话:0730-8092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