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促进获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持续、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根据《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我局将对全市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
二、检查目的
加强证后监管,督促和帮扶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获证企业年度自查到位,推进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预防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时间
2015年3月23日至12月30日组织检查,具体时间将提前一天通知被查企业。
四、检查对象
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五、检查方式
1.听取介绍。听取企业获证后的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及质量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介绍。
2.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企业的生产场地,察看生产设备的运转情况,察看工作现场的安全操作和工艺执行情况,检查检验仪器设备的定期送检、维护保养情况。
3.查阅资料。查阅企业的相关制度、文件、记录、档案及证书等资料。
4.检验产品。根据需要对获证企业产品进行现场抽样。
六、检查重点
1.检查企业的管理制度运行、考核落实状况。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考核记录。
2.检查企业生产资源的管理状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维护、保养和计量检定记录。
3.检查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状况。重点检查企业特种作业、特种岗位的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企业技术文件的管理状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相关有效产品标准和检验标准,组织原材料验货、生产和检验检测活动。
5.检查企业过程质量控制状况。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采购验证记录、生产工艺关键控制点记录、不合格产品控制记录以及产品标注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6.检查企业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状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工艺变化的审查情况、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超范围生产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
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