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
(一)为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指导全区水利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全区街道(乡)供水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水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负责全区范围内河道湖泊管理、保护,维护河道秩序;负责区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防洪影响评价及督促防洪补救措施的落实;拟定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河道保洁和河道清障工作;组织指导江湖岸线、河口、滩涂的治理与开发。
(三)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辖区内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六)负责全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农用车、三轮货车以外的农机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农机上户、过户、农用车辆年检、驾驶员年审等其他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宣传组织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等有关政策的具体实施、运作。
(七)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水利农机局下设四个二级机构:防汛抗旱指挥部、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农机安全监理站、水政监察大队,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我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106.29万元,本年总收入147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行政运行520.12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50万元、防汛259.7万元、农田水利27.2万元、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41.84万元、农村人畜饮水533.59万元、其他水利支出42.62万元;本年总支出1476.0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5.31万元。基本支出942.4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20.12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50万元、防汛259.7万元、农田水利27.2万元、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41.84万元、其他水利支出43.6万元,项目支出533.59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0.3万元,实际支出8.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4.03万元,公车运行4.05万元,三公经费实际使用数比预算数少支出12.22万元。
(二)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39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2.39万元、津补贴108.28万元、奖金24.82万元、伙食费24.44万元、绩效工资85.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8.47万元。其中办公费16.08万元、印刷费10.75万元、咨询费27.3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7.94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0.34万元、差旅费2.6万元、维护费4.1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1.4万元、专用燃料0.3万元、劳务费422.35万元、工会经费0.3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94万元。其中:退休费12.8万元、抚恤金3.38万元、医疗费7.5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5万元。其他支出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4.05万元、公务接待4.03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共8.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4.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