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是区政府组阁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方向,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学艺术品种,推动各门艺术的发展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管理青少年竞技体育发展,合理设置和布局全区竞技运动项目。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文物、新闻出版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区域范围内文物、体育市场行政执法工作。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现将我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6年度收入总计687.5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55.89万元、本年支出总计723.83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711.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75万元、。
二、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09万元,系保障我局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6.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97万元等;项目支出158.86万元,是我局为完成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全民健身活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三、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166.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6.85万元、津补贴64.38万元、社会保障缴7.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52万元。其中:办公费7.03万元、印刷费5.38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3.95万元、邮电费2.8万元、差旅费3.83万元、维修费15.69万元、租赁费1.14万元、会议费0.39万元、培训费0.76万元、工会经费7.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35万元。其中:退休费36.72万元、医疗费2.35万元、住房公积金12.7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万元、公务接待费5.18万元。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发展,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文物、新闻出版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区域范围内文物、体育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归口管理全区文物事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二、机构设置
文体新局下设7个二级机构和6个内设机构,内设七个机构:办公室(法制股)、政工人事股、文艺股、体育股、文化市场管理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股、新闻出版(版权)管理股;6个二级机构:文化馆、图书馆、文物所、东广办、体产办、业余体校。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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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因公出国(境)团组批次 |
因公出国(境)人数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接待批次 |
公务接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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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数 |
公务用车保有量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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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7.33 |
|
|
|
3.15 |
|
3 |
|
3.15 |
4.18 |
62 |
1122 |
注:2015年度决算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1栏=(2+5+10),5栏=(8+9)栏。
四、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33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6.27万元,招待费主要用之于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接待费、欢乐潇湘活动演出招待费、广场、社区文化活动及大型体育比赛活动。分项为:接待62批次,1122人,公务接待费5.18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3.42万元,公务用车开支为3.15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2.85万元,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