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省、市以及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本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方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和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区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6.加强对各街道(乡)和区直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
7.组织指导全区街道(乡)、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加强全区统计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组织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对基层统计员进行考核和奖励。
8.参与全区及各街道(乡)经济运行及政府绩效综合评价考核;负责民情民意调查工作。
9.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办公室,法制股,综合研究室,服务业统计股,人口社会统计股,工业能源统计股,商贸投资统计股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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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因公出国(境)团组批次 |
因公出国(境)人数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接待批次 |
公务接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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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数 |
公务用车保有量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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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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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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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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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6 |
100 |
820 |
注:2015年度决算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1栏=(2+5+10),5栏=(8+9)栏。
四、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决算数为9.6万元.公务用车1台实际发生运行费2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100批次共接待820人,实际发生招待费7.6万元。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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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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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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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6 |
100 |
820 |
注:2015年度决算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1栏=(2+5+10),5栏=(8+9)栏。
四、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决算数为9.6万元.公务用车1台实际发生运行费2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100批次共接待820人,实际发生招待费7.6万元。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因公出国(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