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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
来源:楼区财政局   2017-04-0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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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免费孕前优生、出生缺陷干预、妇幼儿童保健、妇科病普查、免费婚前检查、免费计划生育手术优生优育等工作。现有人数112人,其中:在职全额编制 52人;自收自支20人;离退休40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604.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04.5万元。

预算总支出6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61.8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38万元)。项目支出30万。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项目安排30万元:1、免费婚检30万。

四、预算补充说明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4.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10.49  万元,主要是机构合并,增加全额编制32人,离退休人员36人,绩效考评奖金因2016年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61.8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5.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80.49  万元,主要是机构合并,增加在职全额编32人,离退休人员36人。增加免费婚检项目30万。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9.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7.3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3.6   万元,主要是领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