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民政局主要负责 救灾救济、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组织、社会福利等有关管理职责。现有人数163人,其中:在职全额编制133人;包干经费7人;离退休23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1506.1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499.8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3万元。
预算总支出150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8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1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3.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08万元);项目支出249万元。非税执收成本6.3万元。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安排预算内专项经费249万元,主要项目:1、社会组织管理经费2万;2、退伍安置工作经费8万;3、婚姻登记证件费5万;4、婚姻登记档案查询费15万;5、老年证工本费3万;6、社区建设经费10万;7、慈善宣传活动经费5万;8、殡葬管理执法经费10万;9、社会救助工作经费40万;10、勘界联点、地图制作工作经费5万;11、救灾工作经费5万;12、低保对象公示费28万;13、低保专干经费70万;14、社会事务、社会福利工作经费3万;15、社区、村委会换届选举经费10万;16、社区(村)工作人员培训经费5万;17、双拥工作经费10万;18、优抚工作经费5万;19、退役军人接访维稳经费10万。
四、预算补充说明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16 万元,主要是工资改革,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7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9.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3万元,专项经费1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16 万元,主要是工资改革,工资福利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增加 1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增加接待费,往年为零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