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负责岳阳楼区合作医疗业务管理与日常工作,执行市政府和市合管委的决议、决定及有关政策,执行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严格管理和使用合作医疗基金,执行基金财务管理量办法和基金会计管理办法;审核合作医疗医药报销经费,公平、合理地补偿合作医疗参加者的医疗费用;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合作医疗管理制度情况;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政策和业务指导;指导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骨干的业务培训工作;提供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和使用情况;管理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的参加合作医疗资料;承办合作医疗各种统计报表的登记、填写和上报工作;提出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办事程序等草案及修改方案;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审核室、监管室、信息室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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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因公出国(境)团组批次 |
因公出国(境)人数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接待批次 |
公务接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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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数 |
公务用车保有量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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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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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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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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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0 |
0 |
0 |
注:2015年度决算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1栏=(2+5+10),5栏=(8+9)栏。
四、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决算数为1.13万元.公务用车实际发生运行费1.13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2015年度未结算定点公务接待费用,于2016年年初结算。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因公出国(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