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全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红十字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组织会员、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和其他人道主义服务工作。
3、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灾和救助工作;依法开展募捐筹资。
4、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组织群众参观现场救护。
5、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动员、组织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
6、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和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宣传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附加协议书,并依照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8、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往和合作。
9、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2、赈济救护股
3、宣教外联股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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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因公出国(境)团组批次 |
因公出国(境)人数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接待批次 |
公务接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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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数 |
公务用车保有量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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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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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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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
6.89 |
77 |
1600 |
注:2015年度决算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1栏=(2+5+10),5栏=(8+9)栏。
四、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红十字会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实际决算情况为7.19万元,超支5.59万元。
“公务接待费”超支部分的5.18万元为“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中救护员培训的餐费,餐费标准为54人*12场*20元*2餐=25920元*2次项目=51840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超支0.3万元,均为“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中支付给志愿者的交通费补助。
2015年度“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活动预算经费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