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移民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移民工作规章和方案;综合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按有关规定管理移民资金和资产;负责直扶人口的核定登记;探索开发性移民的新机制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4个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划工程股、财务股。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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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因公出国(境)团组批次 |
因公出国(境)人数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接待批次 |
公务接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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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数 |
公务用车保有量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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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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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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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2.6 |
5.7 |
66 |
495 |
注:2015年度决算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1栏=(2+5+10),5栏=(8+9)栏。
四、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预算公开数公务接待费为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2万元。通过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实际开支5.7万元;公务用车开支为2.6万元(有部分费用在加油卡上,未使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