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农林畜牧水产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林畜牧水产行政执法。抓好农林畜牧水产科技教育工作,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负责全区兽医管理工作,强制实施家畜、家禽等各类疫病的防疫、扑疫工作;对全区范围内畜禽及水生动物商品、种苗及相关产品进行防疫检疫工作的指导、监管、防疫监督、防疫行政处罚处理、防疫证等管理。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组织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林初次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
内设9个职能股室,8个二级机构,其中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有蔬菜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渔政站。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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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因公出国(境)团组批次 |
因公出国(境)人数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接待批次 |
公务接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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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数 |
公务用车保有量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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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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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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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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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9 |
3.03 |
60 |
600 |
注:2015年度决算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1栏=(2+5+10),5栏=(8+9)栏。
四、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决算数为15.62万元.公务用车4台实际发生运行费12.59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60批次共接待600人,实际发生招待费3.03万元。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因公出国(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