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驻区中央、省属企业与地方的纠纷矛盾协调,以及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厂地协调办、经济协作办。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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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因公出国(境)团组批次 |
因公出国(境)人数 |
公务用车购置及动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接待批次 |
公务接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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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数 |
公务用车保有量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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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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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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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0.73 |
10 |
60 |
注:2015年度决算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1栏=(2+5+10),5栏=(8+9)栏。
四、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3.3万元,实际开支0.73万元;由于2014年公务用车拍卖,跨区协调任务重,因此租用小汽车一台,开支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