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征收安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向被征收人宣传、解释相关征收安置政策,保障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
2、负责国家建设用地的征地及征收资金管理工作。
3、负责各类建设项目征地的协调。
4、经相关部门授权,承担土地征收方案、征收资金概算、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编制、经送审后上报及组织发布。
5、负责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征收安置房、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货币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统一管理。
6、负责房屋征收安置、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法规和归口管理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征收过程中及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信访案件的回复。
8、负责起草归口项目资金结算调度方案,办理项目资金结算、汇总,办理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
9、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征收安置工作局设置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征收管理股
3、安置保障股
4、财务统计股
5、政策法规股
6、工程计划股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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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因公出国(境)团组批次 |
因公出国(境)人数 |
公务用车购置及动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接待批次 |
公务接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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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数 |
公务用车保有量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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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7.13 |
0 |
|
|
4.76 |
|
1 |
|
4.76 |
2.37 |
29 |
350 |
注:2015年度决算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1栏=(2+5+10),5栏=(8+9)栏。
四、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6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29批次共接待350人,实际发生招待费2.37万元。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因公出国(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