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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调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区司法局   2019-09-03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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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调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商调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商业纠纷预防调处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商调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商调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岳阳楼区商调中心主要负责调查掌握我区商业市场经济活动相关信息;为企业提供合同审查服务,代为草拟合同;参与合同签订及协调;解答法律咨询,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监督市场合同履行,警示违法行为,提出整改建议;掌握市场信息,及时预防调处商业纠纷;进行专项法治宣传,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商调中心部门2018年决算范围只有区商调中心本级,区商调中心设办公室和三调联动室。

 

 

第二部分 区商调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区商调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商调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 31.97 万元,支出总计 31.9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了1.69万元,下降了 5.28 %。主要是压缩了办公经费。

二、关于区商调中心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9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1.97 万元,占 100 %。

三、关于区商调中心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7万元,占 100%。

四、关于区商调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1.9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9万元,下降 5.28%。

五、关于区商调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1.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1.69万元,下降了5.28 %。主要是压缩了办公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5万元,占比55.83%,日常公用经费14.12万元,占比45.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关于区商调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7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17.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1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区商调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共支出2.9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0.0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了0.1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领导监管得力,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1.02万元,接待批次为24次,人数为256人次。公务用车运行费为1.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车购置数为1辆。

八、关于区商调中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区商调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2万元,比2017年减少 1.25万元,减少 8.85%。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了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 年度,区商调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为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主动及时上缴了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区商调中心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楼区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区商调中心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区商调中心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区商调中心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楼区商调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