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价调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价调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区价调中心构成
第二部分 区价调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价调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价调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区划范围内价格调节基金的投放使用及监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区价调中心构成
现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编制10人;离退休1人。本所设置3个股室:办公室、主任室、副主任室。
区价调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区价调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区价调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区价调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价调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49.99万元,支出总计153.6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51.57万元,增长34.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增长;支出增加30.82万元,增长20.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类人员绩效工资增长。
二、关于区价调中心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99万元,占100%。
三、关于区价调中心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7万元,占100%。
四、关于区价调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49.9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53.6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1.57万元,增长35.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增长;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0.82万元,增长20.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增长。
五、关于区价调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53.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82万元,上升20.0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2万元,占81.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万元,占13.47%;住房保障(类)支出7.77万元,占5.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53.6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该科目年初预算为1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53.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类绩效工资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运行(项)。该科目年初预算数为20.7万元,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该科目年初预算为6.37万元,支出决算为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
六、关于区价调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67,其中:人员经费136.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对企事业区价调中心的补贴。
七、关于区价调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56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6万元,与2017年相比大幅度下降,下降了2.52万元,主要是2018年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中心职能被市局收回,没有安排专项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2017年支出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2017年支出持平。
(二)2018年给我交电费决算支出0.56万元,全年公务接待7批次,接待20人次。
(三)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关于区价调中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3.68万元,支出决算为3.6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区价调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6万元,比2017年增加9.58万元,增加57.15%。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 年度,区价调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占总金额的比重为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主动及时上缴了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因本单位2018年职能被市局收回,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所以年末决算数亦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区价调中心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省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区价调中心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区价调中心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区价调中心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8年度 区价调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