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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厂地协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决算公开   2018-09-07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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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厂地协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区厂地协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区厂地协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厂地协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厂地协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驻区中央、省属企业与地方的纠纷矛盾协调,以及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目前,区厂协局内设股室4个,属事业单位,现在职全额事业编9人。

第二部分  区厂地协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区厂地协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厂地协作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244.01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16.6万元,减少了6%。2017年决算支出237.27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40.16万元,增加了14%。

二、关于区厂地协作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24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18万元,其他收入90.8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决算收入的63%。

三、关于区厂地协作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支出23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5.51万元,其他支出111.76万元。

四、关于区厂协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153.18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36.72万元,增加了32%。财政拨款支出125.51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19.69万元,减少了14%。

五、关于区厂地协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51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19.69万元,增加了1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9万元,项目支出35.12万元,基本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7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51万元,比年初预算115.57万元增加了9.94万元,因年初预算不包含上年结余结转。其中:基本支出90.39万元,比年初预算89.57万元增加了0.82万元;项目支出35.12万元,比年初预算56万元减少了20.88万元,因为三供一业项目还在进行中,年底未及时支付。

六、关于区厂地协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59%;商品和服务支出4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4%。

七、关于区厂地协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13.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8.28万元,因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我局公务车辆被拍卖,至今未安排,但经常有跨区协调任务,所以租车一台;公务接待经费5.0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1.72万元,因有3.7万元是上一年度结账开支,实际本年支出1.3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租用公务用车1辆,公务接待经费5.02万元,为国内公务接待。

八、关于区厂地协作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岳阳楼区厂地协作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主动及时上缴了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厂协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