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根据授权,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法规、政策,参与制订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负责经办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医疗、生育费用的审核、结算及支付等工作;
2.制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的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签订,并对收费标准、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制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及费用结算办法;
5.负责特殊人群(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统筹和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6.编制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7.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和参保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审核工作;
8.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职责,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设办公室、财务室、基金征缴股、医疗审核股和综合业务股5个内设股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364.85万元,比上年减少29.95%。总支出364.85万元,比上年减少29.95%。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36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4.85万元,比上年减少29.95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364.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85万元,比上年减少29.95%。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64.85万元,比上年减少29.9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64.85万元,比上年减少29.9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85万元,比上年减少29.95%。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4.85万元,比上年减少29.9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4.85万元,比上年减少29.95%。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4.85万元,比上年减少29.95%。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364.85万元,比上年减少29.95%。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4.85万元,比上年减少29.95%。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85万元,比上年减少29.95%。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64.85万元,比上年减少29.9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5.09万元,比上年减少17.75%。商品和服务支出58.83万元,比上年减少56.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2万元,比上年减少64.72%。其他资本性支出1.91万元,比上年增加93.32%。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5万元,公务接待70批次555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5.52万元,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2017年度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17年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