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国家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共设有21个科室,包括反贪局、反渎局、重案侦查大队、侦查监督科、公诉一科、公诉二科、未检科、民行科、监所科、控申科、预防科、法警大队、案件管理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办公室、政治部、行装科、监察室、驻城陵矶检察联络室、驻吕仙亭检察联络室、工会。
第二部分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3360.88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854.
29万元,增加了34.08%。2017年决算支出3360.88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854.29万元,增加了34.08%。
二、关于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3360.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5.6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
三、关于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支出3360.8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137.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1.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85万元。
四、关于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142.2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876.71万元,增加了27.9%。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360.88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854.29万元,增加了34.08%。
五、关于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0.88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854.29万元,增加了34.0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9.34万元,项目支出961.54万元,基本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71.3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0.88万元,比年初预算1679.72万元增加了1681.16万元,因年初预算不包含上年结余结转。其中:基本支出2399.34万元,比年初预算1539.72万元增加了859.62万元;项目支出961.54万元,比年初预算40万元增加了921.54万元,年初预算中有100万元为非税收入征收成本。
六、关于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0.8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13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63.6%,商品和服务支出87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25.9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7.47%,其他资本性支出100.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3%,。
七、关于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39.8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45.5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39.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27万元,公务接待费0.61万元。我院共有公务用车7辆,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八、关于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1.44 万元,比2016 年增加413.44 万元,增长47.44%。主要原因是:员额制检察官工资提标,300元检察工改保留津贴进财政统发工资,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员额检察官与书记员人数配比为1:1,书记员人数增加。此外津补贴调标,人员经费上涨。物价水平提高,公用经费上涨。我院办公楼系1996年建造,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配套设施落后,进行了多次小型维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 辆,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主动及时上缴了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