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企指〔2017〕4号
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135”工程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岳政发〔2015〕5号)等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县(市、区)2016年度“135”工程项目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请相应增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经济科目“301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根据市级验收考核结果,计算完工项目应得补助资金,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将资金拨付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1.2016年度“135”工程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2.2016年度全市“135”工程标准厂房建设奖补面积认定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