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行指〔2017〕5号
:
根据省综治办今年7月底公布的我市上半年综治民调结果和《岳阳市群众满意度调查考核及奖惩试行办法》(岳办发〔2014〕2号)文件规定,现一次性下达你县(市)区综治民调奖励资金 万元,相应列入你县(市)区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204类06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济分类科目列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17年上半年综治民调奖励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8月31日
岳财行指〔2017〕5号岳阳市2017年上半年综治民调奖励资金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