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综指〔2017〕10号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季度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的通知》(湘财综指〔2017〕24号)及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福利彩票销售机构发行费比例的通知》(湘民发〔2016〕3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将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2016〕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各县市区2017年第二季度福利彩票实际销量,现下达你县市区(单位)2017年第二季度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 万元。
上述资金列支出功能科目“2290804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列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
附件:2017年二季度岳阳市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分配表(总表不发县市区)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