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社指〔2017〕54号
财政局,相关单位:
根据湘财社指〔2017〕10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民政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民政和残疾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养老服务设施、殡葬服务设施、困境(留守)儿童照护体系、婚姻登记机构、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维修改造,各区、各单位要按照各项资金的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二、各区财政部门要结合上级补助情况,加大本级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建立多元筹资体系,加快本地民政和残疾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三、各区财政局在收文后应及时与当地民政局联系,结合地方安排资金统筹使用,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请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列入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002“老年福利”、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列2081004“殡葬”农村留守儿童照护体系建设资金列2081001“儿童福利”、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资金列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都列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附件:2017年支持民政和残疾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债券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