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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08-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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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楼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已由岳阳市岳阳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楼发改招核【201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岳阳楼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楼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改扩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岳阳市青年中路348号

2.3 规    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7413㎡(其中扩建4663㎡,改造2750㎡),该资产原楼一栋高八层,一栋高六层,建筑面积2750㎡。在原建筑八层楼向北延伸6.6米(相距原有住宅楼33米);在原建筑八层楼向北扩建11米,与大楼整体平行。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634423.30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拆除部分、桩基础部分、建筑、装饰、电气、给排水及医用污水处理系统等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本项目投标人要求为市外企业与本地企业(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子公司)组成联合体,或在岳阳注册成立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子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均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且需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由联合体双方成员合理安排;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员工且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和账号及密码并网上可查。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经现场监督人员查验后,如出现假证、克隆证等情况,将做以下处理:

(1)没收该企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2)上报省厅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限制该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在岳进行招投标活动

3.6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无在建情况说明(具体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3.7 投标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且没有被限制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地企业(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子公司),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岳建发【2016】38号和岳建发【2017】29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贰万元整,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交纳时间:2017年8月22日上午12:00止,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5.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yyjs.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yyjs.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标室见四楼电子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双方盖章且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为加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按岳发改[2012]367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楼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院长                               

电  话:139750280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南湖大道汇金国际西单元1704(安普顿商务会所旁)

联 系 人:王婉林              

电    话:0730-8376133、158073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