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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城管执法需全程记录
来源:中新网   2016-11-16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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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近期发布《关于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县级以上城市管理部门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客观、公正、完整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