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四川眉山市民陈潇女士在商场被偷后,在当地论坛发帖抱怨事发后才提醒自己的男性路人,指责其“不是男的”。近日,该男性路人跟帖解释,之所以没有及时阻止小偷,一是当时间隔10多米,二是手中抱有小孩。陈女士的怨气能够理解,正如她所说,倘若这名男性路人当时能及时提醒自己,则可免于被偷。但陈女士应该把损失怪罪在小偷身上,而不是男路人,况且被提醒后,能越早报案挽回损失的可能性越大。
对于提醒者来说,提醒不是义务,而是道义。所谓道义,就是你可以去做,也可以不去做,做了就应该被感谢、被赞赏,不做却不应该被谴责、被责难。即便是对那些看似不完美的善行,也当心存感念,而不应求全责备,更不能“出口伤人”。因为别人没有义务一定要对你表达善意,而你却有义务在他人对你表达善意时回报感谢。期待静心下来的陈女士,也能向那名热心肠的男士送上迟来的“谢谢”。